吉林大学实验室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材料的管理,确保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实验室所属的一切物资归学校所有,管理者与使用者必须精心爱护,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无论资金来源如何,教学、科研所需物资,必须在实验室建立帐、卡、帐物相符。
三、 实验室物资原则上不外借,不准带出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后及时交还,损坏按价赔偿。
四、 无论何人在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低值品和易耗品,必须经本室负责人同意,接受指导,并做好使用记录。
五、 管理人员必须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凡因玩忽职守,指导不利造成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者,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
六、 对利用率低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在校内调剂处理,其它单位无权处理。
七、 各实验间设施摆放整齐,用后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八、 严格执行安全保卫有关规定,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