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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09-14     作者:     编辑:王彪     点击:


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院、重点实验室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党委书记为学院第一责任人;各科室、教研室、研究室主任为本室第一责任人;每个职工为本岗位的责任人。要把综治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实行岗位安全管理。

二、建立健全学院、重点实验室综治组织,认真落实综治工作岗位责任制,并逐级签定责任书。

三、学院、重点实验室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督促各科室责任人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四、各岗位责任人要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稳定工作,严防“法轮功”人员非法行为,防止“法轮功”的思想毒害。

五、各岗位责任人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增强每个员工的防范意识,妥善化解矛盾,杜绝群体上访事件。

六、如基层单位发生事故,岗位责任人应即在第一现场控制事态,并立即向上级组织报告。

七、各岗位责任人要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